根据最新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5月底,济宁市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到4049551.97万元,突破400亿元大关。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额的快速增长,对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职能、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推动城镇化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截至2017年5月底,济宁市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达到199.4亿元,累计为13.5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92.7亿元,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93.5%,继续位居全省第一位。
据了解,根据《济宁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个人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享受其各项福利。凡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拥有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济宁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均可以申请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此次新政实行后,必将大大增加住房公积金受益人群,解决他们的的购房需求,惠民便民举措得到进一步深化。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济宁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将个人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