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双月恳谈会商”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常态化,健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机制,营造多方主体积极参与社会共治、共建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格局。
一是坚持全程公开,确保社会共治。一是充分考虑青岛实际,围绕3项内容向社会公开征集议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大决策和政策调整、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以及食品药品风险预警等。二是广泛邀请7类人士参与讨论,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社会监督员、企业代表、媒体代表以及与议题由切身利益关系的市民代表,为保障社会参与度,每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人员不得少于2人。三是每次恳谈会商活动后,至少选出1条优秀意见建议及办理情况,向社会发布。
二是坚持工作标准,确保程序规范。一是周期频次标准,双月恳谈会商活动原则上每双月开展1次,年初或年终要召开专题恳谈会商会,通报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和年度工作计划,形式可灵活多样。二是活动记录标准,活动情况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详细记录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内容以及会后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等。三是责任分工标准,市局双月恳谈会商活动由分管领导出席,办公室负责发布、督查工作,承办处室负责议题征集、具体组织和意见反馈工作。
三是坚持有议有决,确保意见建议落到实处。一是充分讨论,发扬民主,凝聚共识,将优秀意见建议纳入工作思路,增强社会各界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落实反馈,对恳谈会商活动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由相关处室于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反馈给建议人。三是纳入督查督办范围,严格考核标准,切实保障恳谈会商意见建议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