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山东7月13日讯 记者从淄博市检察院官方微信获悉,淄博五名县级干部涉嫌职务犯罪被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此次发布的《淄博检察机关公布五起县级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信息》中公布了这5起案情,涉及受贿、贪污等罪行。
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原政委、党委书记黄庆华(正县级)因涉嫌受贿罪被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
山东理工大学基建处原处长赵永印(正县级)因涉嫌受贿罪被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
淄博中学原校长纪德礼(正县级)因涉嫌贪污罪被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
淄博鲁创置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张春(副县级)因涉嫌受贿罪被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
淄博市京剧院原院长、书记刘新玲(副县级)因涉嫌受贿罪被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