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黄帽”曾盛行一时,一度成为全国中小学生上马路的“身份证”。然而,近日,作为此次活动主办方的三个国家部委——教育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相继宣布退出这项活动,还主动曝光活动里有“内奸”从事牟利活动。
正因三部委的主动曝光,牵扯出一桩历经3年的民事纠纷案。原告为一家山东企业——济南泰山智文化有限公司,被告则是上述三个国家部委和中国关工委,以及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办公室。在这桩旧案中,一些赤裸裸的交易痕迹逐渐显露。
文 | 吕秀才
山东一企业签订的“小黄帽”协议曝光,300万买下山东活动授权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济南泰山智文化有限公司与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办公室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显示,2012年1月18日,济南智文化公司与安全教育办公室签订《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协办合作协议书》,约定该公司负责山东省区域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协议签订后,安全教育办公室收取了该公司赞助爱心款、保证金等共计300万元。
300万元换取山东地区的“小黄帽”发授权!这个发授权咋就这么值钱?
根据关工委、教育部、国家安监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中关工委(2011)20号《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通知》,“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工作重点是:认真落实“小黄帽”路队制。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措施,让广大中小学生佩戴上具有360度强力反射反光效果,同时附带学生信息卡、交通安全意外伤害险、绿色救治救助通道于一体的“小黄帽”。
山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部门曾以鲁关工委(2012)14号文件对中关工委(2011)20号文件进行了转发。
安全教育办公室2012年与济南智文化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书》中每套“小黄帽”(含保险)的定价为33元。《合作协议书》规定,安全教育办公室为泰山智公司开展本次活动提供宣传推广经费,经费标准(暂定)为收入额的20%。
试想一下,如果在上述政府部门的推动下,山东的数百万中小学生都戴上了“小黄帽”,这笔收入该有多可观?企业收益该有多大?
活动主办方“安全教育办公室”究竟是个啥?为何被三部委抛弃?
公开报道显示,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曾于2010年11月5日在京举办“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启动仪式。次年的8月31日,中国关工委会签教育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并且成立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设立活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