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山东省财政筹集下达补助资金3.56亿元,按照每个县400万元的标准,对89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进行补助。
据了解,本次补助范围包括国家规定的84个县和省自行确定的5个区,不含青岛市。山东拟通过财政补助,进一步支持各地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补助资金主要弥补试点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专项用于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政府卫生投入政策,支持县级公立医院建立科学补偿机制,降低医药费用,减轻老百姓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