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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济南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王新文(正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落马历程:
2017年4月13日上午,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出济南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和新一届“一府两院”领导班子。其中,会议选举王忠林为济南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海波、周云平、吴德生、王京文、王桂英、王宏志为济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原任副市长的孙晓刚、苏树伟、齐建中、巩宪群、王新文等人不再担任。其中,孙晓刚现任山东省政府参事,苏树伟出任济南市委副书记,巩宪群任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而齐建中出生于1956年11月,已满60岁,到了退休年龄。只有出生于1968年的王新文,一直没有担任新的职务,而且自此之后也没有公开参加政务活动。另外值得注意的是,4月8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济南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开幕,王新文出席大会并在主席台就座。而到了4月12日下午大会闭幕时,一同出席开幕式的其他一众济南市领导均在主席台就座,而王新文未出现在名单中。
2017年5月22日,历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接受了王新文辞去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2017年6月初,山东省纪委对济南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王新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认为王新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新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察厅报山东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7年6月22日,最高检网站公布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日前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济南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王新文(正厅级)决定逮捕。
个人简历:
出生于1968年1月的王新文是山东胶州人,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他曾长期在住建系统任职,历任山东省建委市政处科员、山东省建委城建处主任科员、山东省建设厅建设处助理调研员等职。2001年7月调任济南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时年33岁;2004年8月出任济南市规划局“一把手”,年仅36岁;2012年3月出任济南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当时刚满42岁。
资料显示,在担任济南市副市长期间,王新文负责环境保护、教育、文化、交通运输和轨道交通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教育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执法局)、人防办、地震局、社科院、济南广播电视台、西区投融资管理中心、小清河投融资管理中心、济南轨道交通集团;联系邮政管理局、文联、社科联、驻济高校、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公司、油气管道单位。
资料图
王新文,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山东胶州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1986.09—1990.07 青岛建筑工程学院环境工程系给排水专业学习
1990.07—1994.01 山东省建委市政处科员(其间:1990.07--1991.05在枣庄薛城区建委挂职锻炼)
1994.01—1996.12 山东省建委市政处副主任科员
1996.12—2000.04 山东省建委城建处主任科员(1995.09--1997.12在复旦大学研究生企业管理系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2000.04—2000.06 山东省建委城建处主任科员,挂职平阴县科技副县长
2000.06—2001.01 山东省建委城建处主任科员,挂职任平阴县副县长
2001.01—2001.07 山东省建设厅建设处助理调研员,挂职任平阴县副县长(1998.09--2001.07在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企业管理系产业经济学专业学习,2001.07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1.07—2004.08 济南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其间:2001.09--2004.04在清华大学建筑学博士后流动站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从事科研工作;2003.05--2003.11在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访问学者,参与山东公共管理项目研究)
2004.08—2005.12 济南市规划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5.12—2012.03 济南市规划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2.03—2017.04 济南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7.06王新文被开除党籍,并依法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