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市完成国抽、省抽、市抽共计7431批次,抽检覆盖全部30大类产品,抽检不合格124批次。其中,市抽4271批次,合格率达98.21%,同比提高0.21%;小作坊食品共抽检554批次,合格率达90.07%,同比提高4.01%,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
国抽、省抽和市抽中,10类产品检测全部合格,为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膳食食品、食糖、糖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品馅料、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品添加剂。124批次不合格产品分布在干制海产品、食用油、肉制品、调味品、酒类、茶叶及制品、糕点、饮料、粮食加工品等20大类产品中,全部为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其中小作坊在不合格产品中占44.35%。
从不合格原因分析看,化学性污染占58.33%,生物性污染占34.85%,理化指标占6.82%。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污染仍然是导致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
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保持许可条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管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贮存运输、出厂产品“批批检”、不合格管理和召回、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等方面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严格过程控制,强化风险防控。引导企业梳理不合格指标,就产品污染物限量超标问题,严格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记录,对容易带入“源头污染”的产品加强自检和送检;就微生物超标或检出问题,强化人员卫生管理、产品生产过程控制和贮存管理,防止由操作人员带入、“交叉污染”和贮存条件不到位造成的微生物污染和滋生;就“两超一非”问题,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严格按照GB2760及相应产品标准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同时,严格产品出厂检验“批批检”制度,确保食品生产安全的最后一道门槛。
加强属地监管,着力解决问题。要求各区、市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严格落实“网格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痕迹化”日常监管,针对各级抽检和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和综合整治,根治问题,防止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
针对小作坊产品不合格批次占比较重的问题,抓住突出问题和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治理;依据《山东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定,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加工和“两超一非”及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以“产业园”“加工基地”建设为重点,规范小作坊管理模式,优化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促进小作坊规范提升。
记者 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