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经查实,山东省立医院东院区建设项目于2005年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该项目主体工程于2007年5月开工建设,2011年6月建成。2017年7月11日,济南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需要配套的10000立方应急池未建设,需要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于2011年6月投用。依据相关规定,市环保局对其处以罚款6万元,限期1个月内落实环评批复意见并按规定的程序向市环保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此外,经查实,商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08年8月在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办理了商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环评审批手续。该项目工程于2009年9月开工建设,2011年6月建成投产。2017年7月13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需要配套的恶臭气体吸收装置未建设,污水调节池容积不足。依据相关规定,市环保局对其处以罚款6万元,限期2个月内落实环评批复意见并按规定的程序向市环保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与此同时,经查实,商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08年8月在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办理了商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环评审批手续。2017年7月13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的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依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据相关规定,市环保局对其处以罚款1.2352万元,限期1个月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