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7日,全国股转系统在审申请挂牌企业共有381家。经济导报记者盘点发现,这其中,包含山东企业23家。值得注意的是,山东坤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坤宝化工”)也现身上述队伍。日前,该公司刚刚就全国股转系统《关于坤宝化工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
据悉,该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的现金收付款行为,引发了全国股转系统关切。其主办券商安信证券亦对此发表意见称,公司报告期内存在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情形,“但金额较小,情节轻微,且报告期后已进行规范整改。”
报告期后规范现金收付款行为
在坤宝化工之前的反馈意见中,全国股转系统表示,关于公司现金管理及个人卡核查,公司应补充披露现金收付款的必要性以及现金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程序。同时,请主办券商核查公司是否存在现金坐支的情形。对此,坤宝化工表示,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收款主要来自部分零散客户到公司自提货物,由于和零散客户合作较少,公司通常采用“货钱两清”的销售政策,客户取走货物时当场支付货款。“由于公司地理位置偏僻,周围缺少银行设施,且客户单次付款金额较小,因此此种情形客户通常采取直接支付现金方式支付货款。”记者查询发现,在2016年度,该公司共发生现金收款28次,涉及金额60.64万元,单次现金收款平均数为2.17万元。今年1-5月,共发生现金收款9次,涉及金额16.57万元。
在现金付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采购部门采购低值易耗品等较小金额的商品时,商家只支持现金收款,故采购人员会支付少量现金。从2016年度来看,公司共发生现金付款113次,涉及金额145.49万元,单次现金付款平均数为1.29万元。
或许是意识到上述行为存在瑕疵,该公司在报告期后对现金收付款的金额进行了严格控制,报告期后(今年6-10月份),公司现金付款比例为0.43%、现金收款比例为0.31%,所占比例逐渐减少。具体来看,今年6-10月份其现金付款金额为15.47万元,现金收款金额为21.93万元。在其主办券商看来,坤宝化工针对特定业务采取现金方式进行收付款具有合理性。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后已进一步严格规范现金收付款行为,尽量减少现金收付款。然而,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修订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等。但是,坤宝化工在报告期内使用现金支付采购款项,付款对象和付款事项不限于第五条规定的范围,因此公司存在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情形。其主办券商对此认为,公司报告期内虽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但开户行追究违约责任的可能性很小,且报告期后已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使用现金,不构成挂牌障碍。
现金坐支行为当警惕
据悉,对于公司是否存在现金坐支的情形,主办券商安信证券也进行了尽调:询问公司销售部门、财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关于销售收取现金的情况;检查现金明细账,抽查收取货款和存入银行存款的明细。经过尽调后发现,坤宝化工在报告期内存在少量的现金坐支情形,主要因为公司采购人员、差旅人员在财务部门预支现金时,财务部门从银行取现金额不足,直接将收取的零散销售款项支付给相关人员。但报告期内现金坐支金额较少,不会对财务报表造成影响。“报告期后,公司已对现金坐支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未再发生现金坐支行为。”安信证券表示。
事实上,现金坐支行为引起了坤宝化工的重视。经济导报记者获悉,该公司为此专门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具体措施包括: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将现金支出业务和现金收入业务分开处理,公司出纳人员应按照要求每日将收入款项上交,不得将收入款项用于费用性支出,防止将现金收入直接用于现金支出的坐支行为;将尽力避免现金收款,如有现金收款,出纳根据销售单、发票及收据等相关单据收款,将当天收到的货款于下班之前全部存到当地银行;付款方面,公司报销、采购原则上由财务部门转账支付,由采购人员、差旅人员自行解决现金支付问题。
“一般来说,企业的开户行会给企业核定一个库存现金的限额,平时零星支出的现金可以从库存现金中支付,但收入的现金一律要先存银行,要用时再去银行取,这就是所谓的‘收支两条线’。”锐财经分析师刘江远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坐支现金行为比较严重的话,有可能会受到开户行和财政、审计部门的处罚。因此,对于拟冲刺资本市场的企业来说,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事,才不会留下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