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马越男介绍,山东省局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责任清单,建立依“清单”追责机制,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坚持公开公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坚持协同高效,建设全省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中事后(日常)监管系统和监管信息平台,推进省、市、县各级监管信息共用共享,以及跨部门综合执法、分类监管与服务。坚持联合惩戒,充分发挥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完善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系统,健全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
《意见》明确,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权力清单,将权力清单中的监督检查事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分级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对象库必须涵盖所有行政相对人,可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类别、风险等级和信用状况分别建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可从本部门或下级部门遴选检查人员,分级分类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实时更新、动态调整。建设随机抽查机选或摇号系统。充分利用电子化手段,加快开发双随机机选或摇号程序,实现在线随机选择检查对象、随机选择执法检查人员,逐步实现与正在开发的全省食品药品日常监管系统对接。
《意见》提出,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明确随机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及要求等内容。对风险隐患大、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严重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应列为重点行政相对人,增加检查频次,并综合运用飞行检查、跟踪检查、专项检查、集中整治等不同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公布抽查情况。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组织抽查的单位要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在抽查任务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上传到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事中事后(日常)监管系统,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