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拆违拆临中, “先公后私、先党员干部后群众”是原则。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应该是表率。并且明确存在违建的党员干部要主动申报拆除,否则按组织纪律处理;对存在违建不拆的村居干部,要在换届工作中一票否决。但是在所有市民和纪委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之下,还有人敢顶风瞒报。3日,济阳县纪委就将近期查处的一起在拆违拆临工作中漏报违建、拖延拆除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2016年3月,济阳街道西杨村党支部书记温丹才与其子擅自占用西杨村集体土地1793.33平方米建粮食收购点。全县拆违拆临工作开展以来,温丹才未按照组织要求如实填写《涉公人员、代表、委员、支部书记违建自报表》,并在拆除违建过程中敷衍塞责,拖延拆除,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4月,济阳街道党工委给予温丹才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拆违拆临工作是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的重要任务,事关全县发展大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贯彻执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支持拆违拆临工作既是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的体现,更是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的体现。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抓好党员干部在拆违拆临工作中执行相关纪律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追究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拆违拆临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