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汽集团)正在剥离亏损资产。9月4日,中国重汽集团旗下实际控制上市平台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重汽.03808.HK)的全资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汽济南动力公司)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中国重汽集团包头新宏昌专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新宏昌专用车公司)15%国有股权,挂牌价为101.958万元。
包头新宏昌专用车公司2009年08月19日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法定代表人是张树云,经营范围包括专用车(小轿车除外)生产与销售;专用车零部件生产与销售;出口本企业经营产品、进口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
根据审计报告,包头新宏昌专用车公司目前资不抵债,且处于亏损状态。截至2017年07月底,包头新宏昌专用车公司资产总计5717.36万元,负债总计10685.23万元;2017年前4个月,包头新宏昌专用车公司净利润亏损93.67万元。
此外,在资产评估情况中,截至2017年04月30日,包头新宏昌专用车公司资产账面价值5883.14万元,评估价值11450.88万元,负债总计10771.16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4888.02万元,评估价值679.72万元,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01.958万元。
本次转让挂牌时间为2017年09月04日至2017年09月29日,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意向受让方挂牌期满前需交纳30万元保证金并且需一次性支付。
公告显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意向受让方需按受让股权的比例承担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的盈亏及风险;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不再使用“中国重汽集团”、“中国重汽”、“重汽集团”等相关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