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基本走势。记者从会上获悉,最近三年,以职业高中、职业中学、职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学院学生为主体的犯罪增长趋势明显,主要犯罪类型集中在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奸罪、盗窃罪,被告人年龄集中在16-18岁的占总数的54.9%。
从最近三年来的司法统计数据来看,山东省青少年犯罪群体中未成年人罪犯人数持续走低,2014年2133人,2015年1792人,2016年1273人,年下降率分别为15.99%、28.96%。
与此同时,以职业高中、职业中学、职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学院学生为主体的犯罪增长趋势明显,据统计,三年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的职业学校学生犯罪案件数和人数分别是:2014年32件、52人,2015年103件、186人,2016年92件、126人;主要犯罪类型集中在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奸罪、盗窃罪;被告人年龄集中在16-18岁,占职业学校学生被告人总数的54.9%,其次是18-25岁,占36.3%。
据介绍,在对职业学校学生被告人量刑上,人民法院一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轻微犯罪缓刑适用率达65.5%,同时对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从重惩处,三年来山东全省法院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职业学校学生被告人占职业学校学生被告人总数的3.11%。
据统计,山东省现有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等中等职业学校435所,在校学生85万余人,年龄介于未成年至成年的过渡阶段,由于培养方向不同于普通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更多强调技术性和职业性,学生毕业之后即走上社会参加工作,年龄阶段的特殊性和学习教育的特定性决定处于职业学校教育的青少年群体思想活跃、行为多样,再加上外来环境的影响,发生刑事犯罪的几率较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要高。
为此,山东省法院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法佑青春——山东法院法治教育进职校活动”。在省级层面,以省法院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为平台,推动“法官进校园”与“学生进法院”相结合,组织驻济及其他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学生、家长到法治教育中心参与体验。在全省法院层面,立足全省法院115个法治教育基地,组织各地基层法院与驻地职业学校对接,力争年内全省每一所职业学校与所在地法院的法治教育基地“结成对子”。
发布会后,还举办了“法佑青春——山东法院法治教育进职校活动”的启动仪式,同时公布一批职校学生犯罪案例。 (记者 姜瑞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