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临沂市旅游局获悉,日前,临沂制订并出台了《2016年度临沂市旅游奖励办法》(下称“新办法”),对组织目标客源市场的游客来临沂开展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等“二日游”及以上游览活动的外地组团社、本地地接社及相关旅游企业进行激励性奖励。
与往年出台的“办法”不同,“新办法”细化并加大了入境游奖励政策,并将“旅游线路产品创新策划与营销奖励”单独列出进行相关要求与阐释。
另外,略微下调了对汽车团队的奖励,并在“奖励条件”一项里对开展“三日游”及以上游览活动的旅游团队增加了奖励条件。
“新办法”还将“旅游线路产品创新策划与营销奖励”单独列出,改变了以往按照广告费用比例进行补贴的规定,改为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者一次性给予3000元-8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