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情况的报告。据了解,淄博市3年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120个,总投资20.35亿元,实现节能65万吨标准煤。
报告指出,2016年,全市万元GDP能耗较2015年下降9.94%,完成“十三五”目标进度的52.76%。将省下达给该市的2017年比2012年消减192万吨的煤炭减量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县。截至2016年底,全市备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97个,总容量232.7兆瓦,光伏发电量达到1.02亿千瓦时。
积极推进绿色建筑节能,全市城区及县城所有新建建筑全部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新取得绿色建筑星级设计标识110万平方米,新型墙材的生产和应用比例均达到100%,节能建筑认可面积达到1474.86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安装率达到100%。
重大节能工程方面,首先大力实施重点节能工程,3年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120个,总投资20.35亿元,实现节能65万吨标准煤。总投资107亿元,对所有涉及煤炭利用的燃煤锅炉、建材、冶金及其他行业的设施、工艺进行了全面综合治理。2016年,完成投资64.49亿元,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燃煤量同比下降4.76%。完成高效环保煤粉锅炉替代改造项目45个,完成工业直燃煤小锅炉清洁能源置换项目344个,关停淘汰工业直燃煤小锅炉115个,完成生活源直燃煤小锅炉清洁能源置换项目27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