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单位应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18号)和《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监产险〔2015〕24号)要求,做好商业车险改革相关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平稳有序推进。
中国保监会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