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主城房地产市场出现异常现象,个别区域和少量楼盘成交量和价格出现异动,引起市外少数企图炒房者跟风。鉴于此,重庆市政府决定修订2011年施行的《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将“征收对象”中的“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调整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新政策自2017年1月14日起施行。
记者梳理显示,自2011年发布以来,重庆版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独栋商品住宅或建面单价超过起征标准的住房,以及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此外,为抑制投机性购房,13日,重庆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组织召开住房信贷专题会议,严格限制信贷资金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
据悉,作为服务重庆住房金融的主要机构,包括工商银行重庆分行、重庆农商行、三峡银行等12家金融机构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表声明,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炒房行为,坚决贯彻执行重庆市房地产调控政策,采取措施,打击炒房行为,包含对“三无”人员来渝“炒房”信贷不予办理;对涉嫌哄抬房价、捂盘惜售和发布虚假信息的违规企业,暂停办理住房按揭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继续做好老百姓的住房金融服务,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合理居住购房需求,维护重庆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的秩序。
房屋还具有商品属性,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重庆市从城市发展规划入手,按平均每1万人1平方公里控制城市开发规模,按人均30米至40平方米控制住房开发总量,并按房地产投资占年度固定资产投资25%的比例进行流量调控,从而确保房地产市场供需基本平衡。
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教授马智利认为,无论房价怎么平衡,总有20%至30%的低收入群体无力购房,而重庆近年来大力实施公租房建设,通过“双轨制”实现了对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
此外,重庆通过房产税试点调控房屋持有成本,既有利于社会公平和房产户型结构合理化,也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住房价格上行空间。而其针对在重庆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三无”人员购买第二套房征收房产税的政策,更是让外地“炒房客”有所顾忌。
在有效解决和引导高低“两端”的情况下,重庆对广大的中端消费群体加大公积金保障力度、大力推行住房货币化安置,较好满足了老百姓的刚性住房需求。
房地产还具有金融属性,金融调控的核心环节就是按揭比例,零首付容易造成泡沫诱发危机,零按揭则会窒息市场。因此,实施按揭调控,就是在零首付与零按揭之间选择一个合理比例。
重庆针对不同住房需求,实行差别化住房按揭贷款政策。首次购房首付20%、二套房首付30%、三套及以上(贷款未结清)全首付,引导银行资金合理配置,既满足了居民住房需要,又有效防范了风险。据重庆市银监局统计,截至2016年底,重庆全市房地产不良贷款率约为0.6%,低于同期各项贷款不良率约0.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