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政府部门制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明晰部门职责边界清单,明确市、区县事权划分,建立权责事项运行制度,理顺部门与部门、部门与区县、部门与区县部门之间的工作权限,着重解决权责交叉、边界不清、遇事推诿、执行不力等问题。
《方案》提出,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建成比较完备的政府部门(单位)制度体系,基本实现权责制度化、流程标准化、运行规范化,为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现代化政府治理体系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效制度供给。
《方案》要求,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依法履职各项制度,确保政府部门(单位)各项工作职责均形成制度约束。明确职责关系,明晰责任边界,理顺部门与部门、部门与区县、部门与区县部门之间的工作权限,着重解决权责交叉、边界不清、遇事推诿、执行不力等问题。
《方案》提出,各部门(单位)依法依规准确梳理承担的主要职责,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编制职责边界清单,做到权责明确、边界清晰。明晰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对需由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完成的职责事项,明确履职边界,理顺部门职责分工,纳入部门职责边界清单;明确市、区县事权划分。各部门(单位)按照省“市县同权”部署要求,综合运用直接下放、服务窗口前移、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等方式,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下放给区县实施,重点理顺市级与区县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权责关系,形成市、区县两级分工合理、权责明晰的制度体系。
《方案》明确了实施步骤。建章立制阶段,重点是各部门(单位)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编制职责边界清单,逐项建立配套制度,全面优化运行流程,特别是要瞄准社会反映突出、影响发展改革稳定的难点堵点焦点问题,建立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制度规范。巩固完善阶段,重点是各部门(单位)对上级权力下放、省市统筹、向区县放权后的本部门(单位)权责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完善相应制度流程。继续完善促进依法行政的相关保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优化提升阶段,重点是各部门(单位)根据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制度、流程,推进行政权力高效运行。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数据融合创新的部署要求,全面实现权责事项网上运行,提升企业和群众体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