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光大银行济南分行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被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罚款10万元。
据悉,在违反征信管理规定方面,光大银行这次并非“首犯”。2016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锦州市中心支行曾一天内给中国光大银行锦州分行连开两张罚单,要求其改正越权查询和安全管理两大问题,并处罚款3万元。
此外,今年2月,中国光大银行温州分行因支行负责人代为履行行长职责超规定期限被中国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罚款20万元。 千龙
商河汇金村镇银行违规被处罚
商报消息日前,山东商河汇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关于缴存存款准备金的规定,被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罚款133.72元。
资料显示,山东商河汇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昌邑农村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行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15年12月开业运营,是商河县第八家商业银行。 综合
幸福人寿山东分公司两项违规被罚22万元
商报消息近日,山东保监局发布对幸福人寿山东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幸福人寿山东分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报销不真实费用的违法行为。其中,幸福人寿山东分公司2015年10月23日至26日承保的2份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实际承保费率与幸福人寿总公司向保监会报备的建工险保单基准费率不一致。
此外,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幸福人寿济宁中支报销不真实费用20.87万元。
山东保监局表示,上述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上述报销不真实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山东保监局决定,对幸福人寿山东分公司合计予以罚款22万元,同时对相关人员警告并罚款。 和讯
国康保险代理公司两项违规被罚2万元
商报消息5月12日,山东国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独立账户代收保费、未按规定向客户出示客户告知书被山东保监局做出警告并罚款。
山东保监局发布的(鲁保监罚〔2017〕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东国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未开设专用代收保费账户,存在用基本账户代收保费行为。2016年1月11日和2016年2月3日,该公司通过基本账户代收保费26484元,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山东保监局对国康代理公司警告并罚款1万元。
此外,国康保险代理公司潍坊高新第一分公司在开展业务时未向客户出示客户告知书,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山东保监局对国康代理公司警告并罚款1万元。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