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青岛银监局组织我市银行机构开展一系列活动,提高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质效,提升市民对金融知识的认知度。
今年1月1日起,我市银行营业网点销售的所有自有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均在有明确、醒目标识的专区进行销售,销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3·15期间,青岛银监局要求各银行机构集中宣传该规定,充分履行对客户的提醒和告知义务。同时,做好“四公示”工作,即专区“双录”工作公示、专区销售人员名单和相应资质公示、销售产品信息公示以及咨询举报电话公示,通过各类渠道广泛宣传公示,提升消费者认知度,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3·15期间,我市银行机构还将加大对投诉受理渠道、流程的公示力度,对消费者投诉处理实行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有效化。根据消费者投诉事项分析,找出银行与消费者矛盾的症结所在,发现风险苗头,及时进行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