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将力争用3年时间,破解企业担保圈,构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使全市金融生态环境逐步优化,重塑良好稳定的金融秩序。3月8日,我市下发《关于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意见》,明确提出将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对严重资不抵债企业,在直接被并购无望和企业风险扩散可控的情况下,实行依法破产,对核心资产进行整体重整或整体出让,实现破产不破业。
把企业分为四大类
根据意见,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综合授信类、重点帮扶类、并购重组类、破产留业类,引导实施分类管理。其中,综合授信类,授信银行数与企业销售收入挂钩,建立“135”(小微、中、大型企业授信主办行原则分别不超过1家、3家、5家)和“358”授信制度(小微、中、大型企业授信银行原则分别不超过3家、5家、8家)。全市企业争取在3年内逐步调整到位。
3年破解企业担保圈
据了解,担保圈是指多家企业通过相互担保或连环担保连接到一起而形成的以担保关系为链条的特殊利益体。
目前,随着商业银行资产规模不断增长,保证担保贷款也随之增加,客户间互保或连环担保推高了担保圈贷款。担保圈的形成使原本不相连的公司变得息息相关,圈内一个企业的风险会沿担保链条扩散传导,引发圈内其他企业贷款风险。
意见提出,我市将力争用3年的时间,破解企业担保圈。为此,市银监局、各县(市、区)政府要对全市互保圈情况进行排查分类,通过贷款企业抵质押置换互保关系、贷款平移、“过桥”周转、政府增信等措施切断担保链条,将复杂、庞大的担保圈拆分为若干个相互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对全市跨县(市、区)的重大互保圈由市县两级联动,政银企协同进行破解;较大互保圈由各县(市、区)组织破解,必要时市政府给予协调支持。通过对重大、较大互保圈的逐步破解带动一般(较小)互保圈的破解。
同时,对出现紧急情况的关键节点企业,将立即启动“大客户债权人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债权银行采取续展、增资、降息等特别措施,必要时动用政府平台资源予以支持。
发挥政府作用化解金融风险
今后,我市将着力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和缓冲作用,最大限度化解金融风险。
市县两级融资平台公司要在破圈、保链、增信等方面发挥好调节作用,要通过完善土地手续、注入土地资产等措施提高增信能力。平台公司不合适要抓紧完善,确保有效的服务功能。同时成立政府融资性担保公司,市级成立资本金5亿元(三年达到10亿元)的融资担保公司,每个县(市、区)设立一家资本金1亿元以上(三年达到3亿元)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优质企业提供增信担保服务。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成立应急转贷基金,为流动性暂时紧张的企业提供有偿过桥转贷服务。
另外,德州市还将探索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搭建不良资产处置平台,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实施剥离、收购,加快不良资产处置,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率。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动保险机构大力开展政保贷等业务,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继续依法清收欠款
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方面,我市将加快推进金融信用体系建设。以人行征信系统为依托,通过进一步整合银行、保险、民间融资等相关金融机构基础信息,打造全市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市人行、工商、国税、地税、法院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探索建立企业诚信名单制度。建立信用“红黑榜”,对于诚信企业和个人,鼓励银行机构发放信用贷款;对于存在逃废银行债务、骗保骗赔、保险失信、发放高利贷、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和曝光制度,并对失信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乘车、住宿、高消费限制,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
同时,加大“四非”(非法集资、非法吸储、恶意骗贷、暴力追债)打击力度,我市将充分发挥金融环境依法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影响全市金融环境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
今后,德州市将继续依法开展清收欠款活动。以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为重点突破口,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不良贷款依法清收活动。对于涉嫌骗贷的由公安部门介入调查、严厉打击;对于已经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的要加快执行力度,限时办结案件;需要仲裁、审理后进入司法执行程序的要加快相关司法程序,尽快进入执行程序,限时办结;对有还款能力,但不认账、不还款或转移资产、逃废银行债务的,由法院进行依法清收;对涉嫌失职渎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违法犯罪的由检察、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