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实施民生综合保险,将商业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形成了在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灾害风险分散机制和民生保障体系,是潍坊市委、市政府 2016 年“民生保障十件实事”之一。
潍坊民生综合保险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按照每人每年 2 元、每户每年 2 元的保费标准,由政府出资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在具体操作中,潍坊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按照盈亏基本平衡、保本微利、以丰补歉的经营原则,确定人保财险、平安财险、中华联合、国寿财险 4 家公司组成共保体(分担比例为 50%、 20%、 15%、 15%),由民政局代表市政府作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为监督项目高效运行,潍坊市聘请江泰保险经纪作为第三方,全程参与项目的方案设计与服务执行。
潍坊市民生综合保险坚持“低投入、广覆盖、高保障”设计思路,将由暴雨、地震等 17 种自然灾害及火灾、爆炸、空中坠落物等引起的家庭财产损失、人身伤亡和住院医疗等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将地震灾害纳入民生综合保险保障范围),覆盖全市 282.2 万户家庭,惠及 924.7 万城乡居民。此外,为最大限度保障民众可能面临的事故灾害风险和政府部门的管理风险和救助责任,保障范围还涵盖了政府无责救助、旱灾饮水保障和在本行政区内参加抢险救灾人员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害。保险事故发生后,受害居民可分别享受人身意外伤害最高 18 万元、财产损失最高 12 万元的赔付额,最大程度弥补受害居民的损失。其中,针对城乡低保和“五保”、孤儿、分散供养的城市“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人群,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在最高赔付额的基础上再提高30%。
潍坊市民生综合保险2015 年在寿光市、昌乐县两个县市先行试点,同年结合试点情况出台《潍坊市民生综合保险实施方案(试行)》,2016 年起在全市全面推开。为了推进项目快速落地,潍坊市成立市民生综合保险项目领导小组和市、县、镇、村四级服务团队,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纠纷调处机制,形成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的全新自然灾害救助机制。为了更好地做好理赔服务,潍坊市设立民生综合保险项目赔偿处理中心,开通 1603555 报案专线电话,建设潍坊民生综合保险网,接受居民网站、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报案,实行 365 天、24 小时全天候接报案制度。同时,保险公司还进一步简化理赔单证,保障赔款快速到位。
潍坊民生综合保险针对当地灾害特点,着眼民生发展,研发符合百姓和政府需求的一揽子保险组合,将灾害事故、见义勇为、抢险救灾、交通逃逸受害者的伤亡等都一并纳入保险范围,实现了政府管理、百姓需求和保险创新的有效结合。民生综合保险不仅倡导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降低政府救助压力,解决人民群众“因灾致贫”问题,还开创了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三位一体”的全新灾害救助新模式。
截至 2017 年 5 月底,潍坊民生综合保险保费收入共计2413.82 万元,共接到全市居民报案 1742 件,已结案 1676 件,赔款 1108 万元,尚未结案 66 件,估损金额约 127 万元。潍坊市政府通过购买保险服务,将 2413.82万自然灾害民政救助款转化为 6.2 亿元的民生综合保险保障,财政资金服务民生效用放大可预期的 25 倍。政府以较小投入,将所有群众纳入灾害事故保障范围,拓展了财政救助资金运用的新领域,实现了政府减压和百姓受益的双重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