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出台13条措施:强化金融服务支持灾区重建
9月5日,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保监局发布《关于强化金融服务支持灾区重建的通知》。内容如下:
受“温比亚”等台风过境影响,我省多地连续遭遇暴雨洪涝侵袭,出现严重灾情。为充分发挥金融支撑保障功能,最大限度挽回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现就做好灾区重建期间金融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效满足灾区重建信贷需求
1. 保障信贷资金供给。驻鲁银行机构要积极争取总行政策支持,单列灾区重建信贷规模,适当下放灾区分支机构贷款审批权限,并在业务考核、不良贷款核销等方面给予专项政策支持。城商行、农商行等地方法人银行要加大对灾区重建倾斜力度,优先安排灾区重建信贷资金。
2. 强化重点领域融资支持。对于灾区农业大棚升级重建、农房改造重建、种植养殖贷款,银行机构要通过不动产抵押、保单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供信贷支持,贷款利率原则上按基准利率执行,并争取下浮。
对于灾区基础设施建设,银行机构要积极提供中长期贷款,优先加大对道路、桥涵、电力、供水、通信等信贷支持力度,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同期基准利率;灾区政府要确定符合条件的实体融资平台,作为贷款承接主体。
3. 维持受灾主体存量授信。对受灾主体存量贷款,银行机构要用足用活用好“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借新还旧等用信政策,做到不断贷、不抽贷、不惜贷、不人为增加贷款条件,确保“应贷尽贷、应贷快贷”,对确因受灾而还款困难的借款主体,应妥善做好展期等相关工作,避免产生罚息。
4. 提高授信审批效率。银行机构要建立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期限,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
5.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银行机构要加强对灾区受损网点和机器设备的维护修复工作,保障基础金融服务的连续性。要通过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增加流动性服务站以及开辟支付结算便捷通道等方式,为灾区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对受灾企业和农户的账户、卡、折、票据等有效凭证的挂失补办及办理开户、查询等涉及的费用,重建期间应予以免除。
6. 增强信贷投放能力。人民银行对灾区金融机构的再贷款、再贴现有效需求,积极给予优先保障;强化宏观审慎评估逆周期调节功能,适度扩大灾区法人银行机构信贷增长空间。
7. 采取差别化监管政策。银监、保监等驻鲁金融监管部门努力争取银保监会支持,根据金融机构支持灾区重建情况,在监管评级、监管考核、不良贷款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监管措施,适度提高监管容忍度。
二、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
8. 妥善做好理赔工作。保险公司要认真执行保险政策,切实做到“重合同、守信用”和“应赔尽赔”。对责任明确、损失确定的小额赔案,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做到应赔快赔;对政策性保险,要主动与灾区政策性险种试点联席会议办公室或牵头部门沟通,加快查勘、定损进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科学确定赔付标准、赔付时间和赔付程序,保障投保人合法权益。对不符合赔付条件的,要做好政策解释和疏导工作。
9. 提高保险理赔效率。保险公司要保持充足报案人工受理坐席数量,确保受理电话24小时畅通;科学调配人力物力,加快查勘、定损和理赔进度。要筹备充足的赔付资金,及时应对集中赔付需求。进一步简化理赔流程,集中专业力量,做好查勘定损和赔付工作。对灾区分支机构充分授权,尽量缩短决策链条,提高保险理赔效率。
10. 扩大涉农保险覆盖面。结合承保和理赔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保险公司要配合农业保险涉及的行业管理、财政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和农户参保积极性,完善大棚保险、农业大灾保险和种植保险政策,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三、着力强化灾区重建融资担保服务
11. 加强银担合作。政策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积极为灾区重建提供担保增信服务,并在妥善防控风险的基础上,不收或少收客户保证金。对于该类业务,政策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主管部门可以单列考核。合作银行机构要对相应贷款主体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合理控制利率上浮标准,原则上不再要求被担保人附加其他形式抵押、担保,并取消或降低政策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或贷款主体保证金缴存比例;产生代偿的,适当延长代偿宽限期。
12. 降低担保费率。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公司建立直达灾区的贷款担保绿色通道,为灾区受灾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蔬菜大棚、畜禽养殖场、农房等灾后恢复重建的农业信贷项目提供信贷担保,担保费由省财政全额负担;各级财政对担保贷款按照同期基准利率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为3年,其中省财政负担50%。其他融资担保公司为受灾企业等提供融资担保,并实行担保费优惠的,各级财政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担保费补贴。
四、加强组织协调
13. 成立金融支持灾区重建联席会议。省金融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保监局建立联席会议,指导协调金融机构支持灾区重建工作。省金融办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协调沟通,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项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本通知内容与省委、省政府发布的支持灾区恢复重建政策措施不符的,按照省委、省政府发布内容执行。
来源: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