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青岛201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结束。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21792人进行了201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比上年增加39932人,增长46.99%。其中,网上申报109643人,网上申报率90.02%,申报人群实现高速增长。补缴入库税款1330.1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52.51万元,同比增长96.30%。
统计显示,3年来,自行申报人数快速增长,平均增幅达37.5%。12万申报人数高速增长、网上申报率高达90.02%。
青岛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二处胡海蛟介绍,该局开发了“互联网+自然人体验”管理软件,实现了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推送式”申报,即青岛市地税局根据掌握的扣缴数据,为自行申报的纳税人预填好申报表,并推送给纳税人。纳税人登录网上办税厅,根据相关提示,对地税机关预填的数据只需进行修改、确认后,“一键”完成申报。
从申报情况来看,区域上,84.4%的申报人数集中在市南、黄岛、崂山、市北、城阳五区;行业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四个行业申报人数最多,占总人数的59.05%。
为确保信息安全,青岛市地税局借助“银联”系统,实现网上“身份实名认证”,向纳税人推送任职信息、收入信息、股权信息等。对存在工资薪金多处所得的纳税人,需要补报收入、补交税款的,可根据提示,用微信、支付宝等互联网支付工具,足不出户网上补税。
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对系统推送信息有异议的,可以第一时间向主管地税机关反馈,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反馈信息后,及时对相关信息核查,查实系盗用他人身份信息的,对扣缴义务人给予处罚,督促其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通过相关信息的释放,扣缴义务人履行扣缴义务的质量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