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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烟台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任免于东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通知指出,经研究决定,任命:
于东为中韩(烟台)产业园建设推进办公室主任(兼);
陈新姿为中韩(烟台)产业园建设推进办公室副主任(兼)。
聘任陈新姿为烟台市投资促进局局长(聘期3年,自公布之日起计算)。
免去:
陈新姿的烟台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盛林的烟台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