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企业登记办事大厅较少,群众不能就近办理登记业务等问题,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加快职能转变和制度改革的进度,决定按照山东省工商局下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将个体名称核准权下放到各监管所。实施方案明确由各所首席注册员可以独立行使名称预审和核准权,改变原来需要各所先预审创业者申请的字号名称,再上报企业注册局核准通过的登记模式。另外,针对基层窗口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和日常工作特点,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对其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业务培训指导。
改革后创业者可以就近在各自辖区监管所一次性办完个体营业执照,进一步为创业者节省了创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