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县区均建创业大学 农民也能评聘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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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5日 09:19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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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实现全市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整合
搭建资源整合的培训平台。完善政府购买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机制,统筹编制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围绕三次产业转型升级,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 、教育部门“素质技能培训计划”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农民工再温暖工程” 、扶贫部门“雨露计划” 、服务业发展部门“家政服务工程” 、工会组织“工友系列培训” 、共青团组织“青年系列培训” 、妇联组织“妇女系列培训” 、残联组织“残疾人系列培训”等培训项目,建立项目统筹、标准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管理规范、覆盖城乡的大培训机制,对培训人员、考核鉴定、补贴申领、资金发放等进行实名制管理,防止发生重复培训、重复申领补贴的现象。到2016年,在全市实现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整合。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竞争择优、社会公示”的原则,建立培训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内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积极承担政府职业技能培训。
加强高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人员参加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国家规定逐步完善全额补贴机制,调动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积极性。
做大做强“金蓝领”培训项目,强化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培养,适当提高培训补助标准。积极参与“创业齐鲁训练营”项目,每年选拔有持续发展和领军潜力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或交流考察。
到2018年底各县区都将建立创业大学
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鼓励通过校企合作或以师带徒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实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四单式”培训模式,分产业、分行业、分门类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对企业与培训学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展培训的,可先行拨付部分职业培训补贴。推行现代学徒制培训模式,支持企业以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为重点开展培训。搭建互联网移动培训平台,建立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新型培训模式,方便劳动者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对通过互联网移动在线培训学习的,记入学习课时。
推广创业大学培训模式,推动创业大学在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各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创业培训机构等设立分校(创业学院)或教学点、教学站。2015年市级已建立1所创业大学,到2018年底各县(区)至少也要建立1所创业大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创业大学。自2016年起,全市创业培训任务全部由创业大学承担。推广“创业教育+模拟实训+苗圃实践+跟踪扶持”培训模式,建立培训、实训、孵化、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创业培训机制,培训后创业活动参与率不低于90%,创业成功率不低于20%。
职业农民或将有自己的专业职称
实施农民职业化培养工程。将农民职业化培训纳入“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培训范围,研究制定职业农民认定标准,开展农机修理工、农作物植保员、水生物养殖工、栽培工等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培训及考核鉴定,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对不在省、市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内的工种(专业),可根据市场需求开展技能培训,培训后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一组织 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项目证书。设置符合职业农民特点的专业职称,打通申报评审渠道。每年培训5000名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本土新型职业农民,引导4000名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转变为新型职业农民。
加强各类院校培训力度。对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人员参加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逐步完善全额补贴机制。构建“大职教”格局,鼓励按专业长线贯通培养应用型专科毕业生,完善职业教育本科院校“3+4” 、 “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模式,深入推进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双证互通”“模式互鉴”,促进高职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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