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台儿庄区民政局发布公告称,包括台儿庄区消费者协会在内的14家社会组织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被认定为不合格。
经查,14家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2015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九)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八条(六)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或年检的;决定认定14家社会组织2015年度检查为不合格。
具体认定为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为:台儿庄区消费者协会;台儿庄区集邮协会;台儿庄区林学会;台儿庄区农业生产资料协会;台儿庄区胜利渠罐区抗埠用水者协会;马兰屯镇顿庄村互助资金组织协会;枣庄市台儿庄区邳庄镇前石佛寺站排涝协会;台儿庄区永丰有机黑小麦协会;枣庄市台儿庄区张山子镇慈善总会;枣庄市台儿庄区博爱慈善协会;台儿庄古运建材装饰城拐角区办公楼;涧头集镇农村通自来水协会;泥沟镇农村通自来水工程协会;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节水灌溉项目农民用水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