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莱芜冬暖式大棚建设的先行者,全省“阴阳棚”的首创者。他发明的“阴阳棚”,土地利用率比普通棚高50%,每年可增加6万元的产值;他是大棚蔬菜种植“农民专家”,全省蔬菜标准化种植的倡导者,他把凝聚一生心血的“陈氏种菜法”编成《种植规程》,被列为山东省农业安全生产及质量监管书面教材,成为全省蔬菜种植标准引领模范;他还带领合作社种良心菜,在每年省、市蔬菜农药残留例行检测中,合作社的蔬菜产品合格率全部达到100%。他心系贫困群众,带动2000多名贫困户靠种植蔬菜脱贫。
2016年10月17日,山东明利特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党支部书记、理事长陈明利,怀着对钟爱一生的土地和蔬菜的恋恋不舍,匆匆走完了50岁的生命里程。他扶贫助贫的感人故事让大家无不动容。
分红让利员工的老板
陈明利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蔬菜种植,献给了合作社。
女儿陈秀荣回忆说,陈明利去世后,电脑里满是父亲与蔬菜的照片,却找不到一张全家人的合影。“父亲这辈子合影最多的就是与基地的蔬菜,站在蔬菜面前,他笑得特别开心,就如那是他辛苦养育的孩子一般。”
“咱个人富了算个啥,能让老少爷们都富起来才算真本事。”为了实现这个诺言,2007年,陈明利与高庄街道20位大棚蔬菜种植户联合成立了莱芜第一个农民合作社。
十余年间,陈明利的足迹踏遍全市20个乡镇、900多个村的山山水水,无偿为7000多份土壤进行了取样化验,提供平衡施肥配方700余个,覆盖种植面积6.9万亩,带动花生、花椒增产30%-40%,生姜每亩增产4000斤,红薯、黄桃因品质改善而提价30%-40%。在陈明利的带领下,明利合作社由一个只有20名社员的小型农民合作社,发展为拥有300多亩自属基地、217名社员的蔬菜种植龙头合作社,被评为全国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等称号。
作为合作社理事长,本可按股金比例,分红拿大头,但他却把对普通社员有利的交易量分红比例提高到80%。十年间,他累计向社员分红155万元,发放工资1087万元,200多名社员因为他成了当地勤劳致富的“小明星”。
与蔬菜对话的土专家
经过30多年的探索钻研,陈明利掌握的种植技术,很多专业人才都无法企及。青岛农业大学的领导曾评价说,我们大学的很多教授在实验室里研究这么多年,也赶不上陈明利的成果。
1988年,陈明利承包了村里0.1亩土地,利用自己掌握的经验,收获了1263元,这在当时的曹家庄村和周边一些村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他不怕吃苦,不甘落后,敢想、敢做、敢干。为了解蔬菜病虫害,他查阅上百种图书资料;为掌握现代农业技术,他参加全国各地的研讨会和培训班,拜访专家教授;为把书本知识变成实用技能,他在承包地里一遍遍搞试验,失败了从头再来。1993年,他种植的0.6亩大棚黄瓜卖了1.8万元,亩产3万元,成为第一个万元户。2012年,他种植的大棚芹菜亩产值高达14.4万元。30多年来,他从一名普通庄稼汉成长为勇于开拓的与蔬菜对话的土专家。
他创新“土地托管”模式和农业综合服务体系,推行全产业链一体化服务模式,提高种植效益。他发明了大棚阴阳种植法,如韭菜日记、黄瓜套袋、水果芹菜等等。农活不好计量考核,没有管理标准,陈明利就发明制定了一套“鲤鱼跃龙门”绩效考核制度,大大提高了社员的积极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守门人
诚信是陈明利骨子里的品质,也贯穿于他的生产、销售、经营全过程。
毒韭菜害人的事让人们对韭菜又爱又怕。他经常说:“种菜的人,讲的不仅是技术,还要有诚信,不能以次充好,否则就昧了良心。”他对蔬菜质量安全的要求,已经到了苛刻的程度。有一次,5名社员为了省时省工,偷偷使用了除草剂。合作社在收购芹菜时,通过品尝对比,发现他们的芹菜吃起来口感发涩、发咸。情况核实后,陈明利对这5名社员的芹菜坚决不予收购,这5名社员因此损失6000元。
他给合作社的蔬菜全部贴上二维码标识,实现全程可追溯。明利特色蔬菜合作社先后通过认证了9种无公害蔬菜、14种绿色蔬菜、1个国家地理标志认证产品,认定无公害蔬菜基地面积1万多亩、绿色蔬菜基地认证面积3600亩。注册了“鲁莱明利”“嬴芹”等特色蔬菜品牌,2015年“鲁莱明利”牌荣获山东省著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