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车改顺利推进,近日,我市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培训。
培训会上,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对下步车改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人社局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对车改政策进行了解读。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公车改革的重要意义,坚决把改革的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公车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以实际成效带动其他领域改革工作的开展,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工作。
据悉,本次改革主要任务是通过公车改革,降低各级党政机关运行成本,实现公车管理规范透明、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推动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本次参改的机构范围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改人员范围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市(厅)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先行参加本轮改革。其他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管理岗位人员待相关政策出台后,按规定执行。
根据省批复文件规定,全市公务交通补贴执行统一标准,划分7个补贴层级,每人每月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 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改革后,市直参改人员在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