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近日,滨州市纪委以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突破口,选定10个乡镇(街道)开展重点督导活动,通过强化问题线索集中交办、重点督办、约谈督导和问责追究,持续加压、精准用力,以点带面,着力整治和查处基层“微腐败”。
“开展这次重点督导活动,就是要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向基层传导压力、传导责任。”滨州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此次督导,以问题线索为切入点,通过集中筛选、部室牵头、集中交办、实地查看、集中审核、检查复核等环节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分析研判,采取县(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的方式,对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长效机制,进而从源头上防范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依据审核、检查、督导的情况,滨州市纪委将对重点督导乡镇(街道)工作敷衍应付、问题线索办理拖拉、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反映突出而没有及时查处或者调查不够深入、包庇被举报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以及具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做到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同时,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以及落实责任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力度,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