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30日零时起,菏泽市11家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并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报销政策。这是记者从昨天菏泽市发改委、菏泽市医改办、菏泽市卫生计生委、菏泽市人社局、菏泽市物价局联合召开菏泽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获悉的。
据了解,菏泽市涉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11家城市公立医院包括:市级医院6家,市立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牡丹区区级医院5家,牡丹人民医院、牡丹区中医医院、牡丹区中心医院、牡丹区精神病医院、牡丹区妇幼保健院。在该改革方案实施之后,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除此之外,对于医疗服务价格也重新进行了调整,调整共涉及项目4000个左右,根据整体核算,在新的政策实施后,将会出现“两降一升”的情况,即:患者的药品费用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降低,医疗服务费用增加。从普遍的角度来看,患者的总体负担会降低。但是,由于每个病人的诊疗、用药情况不同,具体到个体身上,负担减少的有多有少,也有些患者负担是增加的。
另外,针对医保支付政策,方案规定对病程较长、住院费用较高、个人负担可能增加的特殊病种,将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或项目定额标准。同时,继续深入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
此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的实施旨在全面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